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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的知会函
尊敬客户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和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有关规定,关于各客户单位2015年度东莞社保工资申报的缴费基数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参保单位按职工的上月工资收入如实申报缴费工资,工资收入按国家和省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,包括工资、奖金、津贴、补贴等所有货币工资收入。
二、根据东社保[2014]103号文(见附件)的规定,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为2408元,个人工资收入低于2408元的,以2408元为缴费基数。
三、东莞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固定缴费基数是3005元,于2015年7月东莞社保系统自定调整生效,养老、工伤、失业基数申报将2015年8月1日生效。
四、为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完成调整2015年度社保申报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,请贵单位务必于2015年7月15日前提交全体员工的缴费工资,并对申报纸质名单予以盖章确认。2015年7月16-2015年7月17为我司吃力2015年度社会保险工资申报,本阶段停止处理增减员,2015年7月20-2015年7月24日恢复正常增减员。
东莞市开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