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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广州失业救济办理流程注意事项通知
接广州市越秀区社保局通知:
一、现7月份前(含7月11日前做减员的)减员的员工办理失业救济,户口性质为(外地、本地)农村的必须经过参保单位经办人办理。
二、而7月11日后办理减员的员工办理失业救济,不分城镇、农村户籍,均由员工自行带齐资料到就近的社保中心办理。
三、办理所需资料如下:
1.城镇办失业救济(不分外地、本地)
(1)离职证明
(2)《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》原件+复印件
(3)一式两份的失业救济申请表(客服填写单位部分并盖公章,办理失业救济者填写个人部分)
(4)工、农、建存折或开卡回执,原件+复印件
(5)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+复印件
(6)若有劳动手册也要提供
员工带齐资料到就近社保中心办理失业救济,办完后到就近街道报到。
2.农村办失业救济(不分外地、本地)
由于农村办理失业救济是一次性领取提交的资料如下:
(1)离职证明
(2)8月开始,提供《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》原件+复印件
(3)工、农、建存折或开卡回执,原件+复印件
(4)身份证复印件
(5)一式两份的失业救济申请表(客服填写单位部分并盖公章,办理失业救济者填写个人部分)到社保中心办理
注:以上全部复印件都要盖公章。另附上社保局文件。